关于印发若羌县“绿盾2018”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 JK001-1708-2018-02316 | 公开责任部门 | |
公开日期 | 2018-06-27 | 关键词 | |
公开目录 | 重大项目 | 文号 | 若政办发〔2018〕56号 |
信息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内容概述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若羌县“绿盾2018”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若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6月16日
若羌县“绿盾2018”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主席雪克来提?扎克尔关于做好自然保护区工作的批示精神,按照原国家环保部等七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联合开展“绿盾2018”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的通知》(环生态函〔2018〕43号)以及自治州《关于印发巴州“绿盾2018”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巴政办发电〔2018〕50号)工作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决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疆方略、特别是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1+3+3+改革开放”工作部署,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着力解决自然保护区管理中的突出问题,严厉打击涉及自然保护区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扎实有效推进自然保护区建设和管理工作。
二、目标任务
全面排查涉及若羌县的2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存在的突出环境问题,梳理2个自然保护区基本信息、资金来源及使用情况,建立健全自然保护区问题整改销号台账,坚决制止和惩处破坏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的违法违规行为,严肃追责问责,落实管理责任。
三、工作步骤和分工
(一)全面摸清家底,推动依法管理(2018年6月)。全面摸清若羌县境内自然保护区基本情况。各自然保护区行政主管部门填报主管的自然保护区基本信息表(附件1),提供自然保护区基本情况、批建调整批复文件等情况报告(包括国家、自治区给予的优惠政策,特别是提供2013年以来各自然保护区享受的优惠政策、获得的补偿或资金使用等情况),并于2018年6月12日前按要求及时报送州环保局。
(二)开展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集中整治(2018年6—7月)。
1. 自查阶段(2018年6月)。县国土资源局对全县落实自然保护区内的矿产资源勘查开采活动清理清退、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情况进行自查,形成自查情况报告。县林业局、新疆阿尔金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对主管的自然保护区开展自查,形成自查情况报告。主要自查内容:一是对生态环境部提出的遥感监测疑似问题清单,自治州历年自查结果、媒体披露信息、非政府组织和群众举报信息等问题线索进行核查;二是对2017年以来环保部遥感监测疑似新增和规模明显扩大的人类活动进行实地核查;三是对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实行“整改销号”,依法依规予以严肃查处;四是做好资料整理,将资料整理成册备查验。若羌县环保局对照辖区内自然保护区存在的主要问题(附件2)开展自查,制定自然保护区2018年新增违法违规问题整改方案。上述问题自查情况报告于2018年6月12日前报送州环保局。由县环保局牵头制定2018年新增违法违规问题整改方案,并于2018年6月22日前报送至州环保局和林业局。
2. 销号验收。按照自治州“绿盾2017”和中央环保督查反馈问题制定的整改方案进度,依法依规组织完成自然保护区问题整改销号验收和公示工作。县国土资源局负责若羌县县域内自然保护区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土地复垦以及能源设施问题整改情况的销号验收和公示工作。对照整改方案明确不到完成时限的、应该完成整改而未完成整改造成无法验收的问题书面说明原因,并将“一矿一方案”或“一处一方案”及批复、验收档案(含验收批复)和公示材料整理成册备查验。
3. 问题清单核查阶段(2018年6月)。成立若羌县“绿盾2018”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联合检查组,督促检查若羌县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完成问题排查、处理、整改等工作。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刘文春 县委常委
副组长:徐长征 巴州阿尔金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局长
袁 磊 新疆罗布泊野骆驼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管理局局长
黄 涛 若羌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成 员:李俊峰 县国土资源局党组书记
韩大林 县环境保护局局长
李耿祺 县公安局副局长
李占宏 县农业局局长
石国海 县林业局局长
麦合木提?吐逊 县畜牧兽医局局长
王 强 县水利局局长
热比古丽?尤努斯 县文化广播影视局党工委书记
联合检查组工作任务:全面核查自然保护区违法违规问题整改进展、生态修复效果、验收销号、问题追责等情况。对不认真组织排查、排查中弄虚作假、整改不及时、未严肃追责的行为,予以通报批评;问题突出、长期管理不力、整改不彻底的,对负有责任部门进行公开约谈或重点督办。2018年6月25日前将阿尔金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违法违规问题整改进展、生态修复效果、验收销号、问题追责等情况反馈至州环保局。
4. 做好迎接自治区联合检查工作。2018年7月,迎接自治区环保厅、林业厅、国土资源厅组成专项行动联合检查组对自然保护区进行联合检查,跟踪监督违法违规行动查处、问题整改及追责问责等情况。由县专项行动联合检查组成员单位做好协调对接工作。
5. 汇总报送阶段。2018年7月底,由县环保局汇总形成专项行动工作总结上报州环保局。
(三)迎接国家联合检查组巡查(2018年8—9月)。国家七部门将组成联合巡查组对自治区自然保护区进行巡查,由县专项行动联合检查组成员单位做好协调对接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协调,落实工作责任。自然保护区行政主管部门和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认识,把此次专项行动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进行安排部署,明确任务分工,细化工作措施,层层压实责任,积极主动配合,密切沟通协作,形成工作合力,有序推进专项行动开展。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要配合做好自然保护区管理评估工作,县环保局要建立自然保护区综合整治调度工作制度。
(二)敢于真抓碰硬,完善监管机制。各相关部门要统筹安排自然保护区排查整改,明确工作要求,保障整改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县国土局依法对自然保护区内各类违法违规活动予以查处。对发现的问题扭住不放、一抓到底,充分发挥震慑、警示和教育作用。
(三)建立健全长效机制。自然保护区行政主管部门、各相关单位要以此次专项行动为契机,建立健全自然保护区日常监管制度,加强自然保护区基础信息管理工作,完善自然保护区协调联动机制。
(四)强化社会监督,做好信息公开。自然保护区主管部门、县环保局要公布举报电话和信箱,公开征集问题线索,鼓励公众积极举报涉及自然保护区违法违规行为;邀请媒体参与执法检查;在若羌零距离网络平台或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开自然保护区整改信息进展情况;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及时向社会公开专项行动进展情况,通过典型案例的宣传报道,正确引导舆论,形成社会监督压力,努力营造社会公众积极参与的良好氛围。